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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烟台商贷买房 首付比例不低于15% 利率可磋商


胶东在线10月25日讯(记者 王向荣 摄影 李刚)在25日下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房地产止跌回稳、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货币信贷管理科副科长李雪从首付比例和利率定价两个方面介绍了商业性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具体内容。

首付比例方面,目前烟台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利率方面,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具体房贷办理过程中,商业银行会根据客户风险状况、资信情况,与借款人协商确定具体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属于商业银行和个人之间的市场化磋商行为。

李雪介绍,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引导商业银行逐步降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全市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平稳下降。截至目前,辖区主要银行机构新发放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报价利率统一为LPR-50BP(3.1%),二套报价利率较9月下调50个基点,这将降低商业性住房贷款利息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购房者贷款需求。

商业性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在人民银行烟台市分行的管理指导下,辖区银行已全部公布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操作细则,从今日起,借款人可通过贷款银行的指定渠道,查看利率调整结果,对于高于LPR-30BP的存量房贷,将其加点幅度批量调整为LPR-30BP,总体预计将于10月31日前完成。本次调整针对所有已发放的人民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含首套、二套及以上存量房贷,去年已经调整过加点幅度的存量房贷也包含在内。本次存量房贷利率下调,预计平均降幅在0.5个百分点左右,存量房贷加权平均利率预计将下调至3.55%左右,全市将每年减少家庭利息支出8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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